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06年) 第七条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0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 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