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06年) 第十六条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06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制定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