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3月1日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2007年6月5日发布的《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