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三条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标准时,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成本监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