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2002年)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十条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200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听证的组织 第十条 听证会代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