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和运输 第二十条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必须安全实用,符合放射性药品质量要求,具有与放射性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包装必须分内包装和外包装两部分,外包装必须贴有商标、标签、说明书和放射性… 第二十一条 放射性药品的运输,按国家运输、邮政等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