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