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4年) 第二章 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4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