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4年) 第二章 许可和备案 第十一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4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许可和备案 第十一条 持证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