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章 生活卫生、性病治疗 第四十三条 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生活卫生、性病治疗 第四十三条 收容教育所应当定期对被收容教育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对被收容教育人员进行强制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被收容教育人员应当实行隔离治疗。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