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资金监督检查和问责 第二十三条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资金监督检查和问责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和财政部门应定期沟通交流项目实施成效,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质量。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