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支付机构和备付金银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本办法以及双方协议约定,开展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完整,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备付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客户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划转实行监督,支付机构应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