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支付机构应当并且只能选择一家备付金存管银行,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备付金合作银行。

本办法所称备付金存管银行是指可以为支付机构办理客户备付金的跨行收付业务,并负责对支付机构存放在所有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信息进行归集、核对与监督的备付金银行。

本办法所称备付金合作银行是指可以为支付机构办理客户备付金的收取和本银行支取业务,并负责对支付机构存放在本银行的客户备付金进行监督的备付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