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支付机构应建立市场交易主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拒绝服务的市场交易主体列入负面清单,并每月将负面清单及拒绝服务原因报合作银行,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查。

合作银行应建立支付机构服务的市场交易主体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