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3年) 1. 总则和控制目标 1.4 我国摩托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是: 1.4.1 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3年) 1.4.1 1. 总则和控制目标 1.4 我国摩托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是: 1.4.1 2004年新定型的摩托车(不含轻便摩托车)产品污染物的排放应当达到相当于欧盟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2005年新定型的轻便摩托车产品污染物的排放应当达到相当于欧盟第二阶段的排放控制水平;2006年前后我国所有新定型的摩托车产品污染物的排放应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控制水平。 1.4 目录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