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四条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