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将本计划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本计划落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