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 3. 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证件的管理使用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二)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年) (二) 3. 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证件的管理使用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二)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