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 2.

2. 开展已建沿江化工园区以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设施的安全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组织开展沿江化工园区船舶洗舱设施和洗舱水处理能力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