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 (二)

(二) 建立协调机制,齐抓共管。交通运输部要牵头做好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沿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应急联动,实现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平稳安全有序,保障沿江居民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