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2015年) 2. 省际协调联动机制名单(略,详情请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第五条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2015年) 第五条 2. 省际协调联动机制名单(略,详情请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第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本地区承揽业务的外地建筑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建立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与各省级平台相对接,统一公开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行为信息。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