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2015年) 2. 省际协调联动机制名单(略,详情请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第十四条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2015年) 第十四条 2. 省际协调联动机制名单(略,详情请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第十四条 建筑企业在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已经办理跨省承揽业务备案的,除按照本规定变更信息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企业重新报送信息。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