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6年) 五、 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6年) (十三) 五、 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 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不一致的,可以责令作出说明,对未能说明且无法提供自行监测原始记录的,依法予以处罚。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