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1999年) 第二条 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199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经济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检查。 前款行政机关包括经贸、财政、审计、价格、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外汇管理、统计等部门。 第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