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