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三章 排污管理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第三章 排污管理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第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