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三章 排污管理 第十七条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排污管理 第十七条 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 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