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环境保护部对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及其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和排放口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