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七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在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时,应当承诺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落实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环境管理要求,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