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偿取得排污权的单位,不免除其法定污染治理责任和依法缴纳排污费等其他税费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