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至2005年)(2002年) 以软件产业为试点,逐步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软件企业的资本流动,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软件产业融资渠道,促进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对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经审核符合境外上市资格的软件企业,均可允许到境外申请上市筹资。为保证资金来源,“十五”期间,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向软件产业的投入不少于40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863”专项经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经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可用于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通过调整结构,向软件产业倾斜,集中不少于30亿元的资金专项用于软件产业;同时,为了确保软件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体现国家政策的导向和扶持作用,2003年至2005年,中央政府再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发展。

以软件产业为试点,逐步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软件企业的资本流动,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软件产业融资渠道,促进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对软件产业的风险投资。经审核符合境外上市资格的软件企业,均可允许到境外申请上市筹资。为保证资金来源,“十五”期间,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向软件产业的投入不少于40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863”专项经费、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经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可用于软件产业发展的资金,通过调整结构,向软件产业倾斜,集中不少于30亿元的资金专项用于软件产业;同时,为了确保软件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体现国家政策的导向和扶持作用,2003年至2005年,中央政府再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