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条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