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第三章 收拘 第十四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收拘 第十四条 收拘时,拘留所应当查验送拘人员的工作证件和法律文书,核实被拘留人的身份。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