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拘留所条例(2012年) 第三章 拘留 第十条 拘留所条例(2012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拘留 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