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一条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工作,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