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第三十条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 申请人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办理登记的,应当撤销登记,并收回相关证件和号牌。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违反规定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