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2020年) 2. 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2020年) 2. 2. 文字差错 一期期刊中,同一文字差错重复出现,最多计3次差错。 (1) 事实性、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错误,每处计1个差错。 (2) 错字、别字、多字、漏字为1个字的,每处计1个差错;2—5个字的,每处计2个差错;5个字以上的,每处计4个差错。 (3) 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用法不符合《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国家标准,每处计0.1个差错,一期最多计1个差错。 (4) 外文和国际音标以1个单词为单位,无论其中有几处差错,计1个差错。 (5) 少数民族文字以1个字或词为单位,无论其中有几处差错,计1个差错。 (6) 汉语拼音不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国家规定和标准,以1个对应的汉字或词组为单位,无论其中有几处差错,计1个差错。 (7) 字母大小写和正斜体、黑白体误用,不同文种字母混用(如把英文字母N错为俄文字母И),字母与其他符号混用(如把英文字母O错为阿拉伯数字0),每处计0.5个差错。 (8) 违反相关规定使用繁体字或不规范汉字,每处计0.5个差错。 (9) 科技理论和科学普及类文章使用量和单位,其名称、符号、书写规则不符合《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等相关标准,… (10) 专有名词译法不符合相关规范,每处计0.5个差错。 (11) 涉港、澳、台等用语不符合相关规定,每处计1个差错。 (12) 使用网络用语、缩略语、口语不符合相关规定,每处计0.5个差错。 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