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章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以非新闻性内容为主或者出版周期超过一周,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其他散页连续出版物,也适用本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施行后,新闻出版署《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此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纸出版活动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