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报纸的出版 第三十九条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报纸的出版 第三十九条 报纸出版单位不得在报纸上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报纸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新闻报道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