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