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报废新能源机动车回收的特殊事项,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军队报废机动车的回收管理,依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