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报刊记者站的设立 第十六条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报刊记者站的设立 第十六条 报刊出版单位负责记者站筹备工作的组织或者人员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设立记者站前,不得以记者站或者记者站筹备组织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