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二章 实施 第十条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实施 第十条 按照专职与兼职结合,兼职为主的原则,由中国投资协会及其实施机构挑选政治优良、专业对口、业务精通、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专家和教师承担继续教育教学任务,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