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二条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