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六条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分户建立抵免档案和台账,专档归集保管有关文件、资料,详细记录应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已抵免的投资额、未抵免的投资额,并按规定报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