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