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2012年) 3. 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 第十四条 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2012年) 第十四条 3. 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 第十四条 技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应设置与技能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行政后勤服务、招生就业及培训工作等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