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中所称“以上”、“以下”、“不低于”、“不少于”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二条 许可证由国家能源局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