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扫除文盲教育应当讲求实效,把学习文化同学习科学技术知识结合起来,在农村把学习文化同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结合起来。

扫除文盲教育的形式应当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扫除文盲教育的教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