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七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五条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五条 托育机构应当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